为落实行业系统重点推进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难”问题,畅通投诉监督渠道,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投诉内容:
1、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
3、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未一次性告知导致群众多跑路等。
4、工作建议和意见: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
二、投诉渠道:
1、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0736-6622687,县政府热线电话:12345。
2、现场投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设置意见簿,供群众现场填写投诉建议。
3、信访投诉:群众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信访室反映问题。
三、投诉办理流程:
1、登记备案:受理投诉时,工作人员应详细登记投诉人姓名、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内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记录反映的问题、主要诉求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2、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收到投诉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必要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提出具体处理建议,并报负责人审阅。
3、反馈答复: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原则上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准最多延长 5 个工作日。
4、回访征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征询其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对相关部门工作的建议。
四、保障措施:
1、保密规定:对投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情况,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违反投诉纪律导致投诉人受到打击报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责任追究:对调查属实的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问题,达到移送条件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投诉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