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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源县城乡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1-11 11:23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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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3)〔2024〕40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源县城乡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桃源县亿通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桃源县城乡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桃源县茶庵铺镇古溶溪村、桃源县西安镇闵家坪社区、桃源县木塘垸镇正洪村、桃源县沙坪镇向阳村。桃源县城乡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茶庵铺片区自来水厂、西安片区自来水厂、木塘垸片区自来水厂、芦花联营片区自来水厂,新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设置原材料堆放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地面硬化、运输车辆清洗、防尘布网覆盖及施工场地适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控制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弃土堆放场统一处置。

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周边菜地综合利用,生产废水主要为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收集后用于原水利用,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池浓缩后,上清液回用。

3、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水厂泵房、加压泵站运行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上述必要的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泥压滤脱水后交由环卫处理,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弃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配备应急物资和应急器材,加强管理等措施可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可将该项目风险值降到最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噪声达标排,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手续,并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具体负责。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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