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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112

2025-01-14 11:25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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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10月2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沅水故事民间餐馆使用的筷子、碗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桃源县沅水故事民间餐馆使用的筷子、碗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BJ2443072556882845、XBJ2443072556882846),(检验报告编号:24FJ28445、24FJ28446)载明上述筷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4年11月18日到桃源县沅水故事民间餐馆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沅水故事民间餐馆于2024年10月23日使用的筷子、碗,因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是其法定义务,也未收费,故无违法所得。经过调查取证,桃源县沅水故事民间餐馆使用的筷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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