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0 14:34 来源: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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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 作要求,由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黄花西路004号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二楼,邮编:415700,电话:0736-66013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其视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全面公开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重大决策、重点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同时强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力度。致力于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与准确性,以公开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工作监管,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参与并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明确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同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积极更新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对业务文件的公示以及政策的解读及时推送,重点公开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抚优待标准调整等内容。同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结果,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各类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信息,除政府网站外,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传播范围。

(三)加强平台安全防护。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涉密内容不上网、上网内容不涉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维护和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四)依法回应群众诉求。秉持“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的理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受理,在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并全程跟进督办流程。本年度,共计受理办结来自各级信访平台交办与转办的信访件、热线件以及网信件,总计149件;同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件9件,所有案件的办结率达到了100%。在服务大厅日常工作中,接待来访的退役军人700余人次。针对各类信访诉求与政策咨询,工作人员认真登记、细致回复,累计处理200余条。未发生一起因政策解答不当,回复不及时而引发的退役军人越级信访或违规聚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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