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2 13:57 来源:桃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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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0736-66232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审计信息能够做到按月、按季度、按年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截止202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新增公开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年度我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文件0件,现行有效文件1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4年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0条,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底,桃源县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针对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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