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佘家坪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佘家坪镇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736-698048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为有序推进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为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24年,佘家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明确了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落实。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便民效果
强化权力监管,着重做好决策和执行公开工作审核审报发布工作流程,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采取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决策制定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并将征集反馈及时公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定切合民意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
3.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的落实
(1)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关于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和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内容。
(2)按照政务信息管理要求对我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佘家坪镇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3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8条,户籍管理信息18条,养老服务信息2条,涉农补贴信息5条,医疗卫生信息11条,乡村振兴信息13条,自然资源信息5条,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3条。2024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桃源县基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佘家坪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体制机制,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全力以赴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政府法治工作透明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将信息上传至桃源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佘家坪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上级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公众不熟悉政务公开的渠道,不主动查看政务门户网站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佘家坪镇在2024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