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0 09: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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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桃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7771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桃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中国共产党桃源县委员会、桃源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含金量”,提高政策举措的“到达率”,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全年在国家、省、市等媒体上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及素材共计74篇次;办理行政许可25条,行政处罚2770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统一申办渠道、办理流程、答复模板,压实主体责任,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强化网站、新闻媒体日常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及时有效。按照贴近群众、正面传播原则,积极丰富信息发布的形式、内容,扩大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桃源县税务局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抓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各单位、群众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性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凝聚信息公开合力,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栏目的更新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管理,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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