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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301

2025-03-06 17:10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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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1月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刘其连蔬菜批发部(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葱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月3日,本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食用农产品葱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1月17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验项目丙环唑实测值为1.11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指标≤0.5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1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AFSQF010154004C),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10日已停止营业,并于2025年2月24日注销了营业执照。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已停止营业,且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属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的情形,决定不予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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