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28 10:51 来源:桃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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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桃源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夯实法治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桃源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形成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全体干部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深化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通过专家授课、小组讨论、线上与线下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深入结合实际,全面指导各项财政工作。

三是推动法治实践。制定了《桃源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财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促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明确责任股室,细化工作举措,全力落实核查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努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积极完成财政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参与涉法事务处理,为财政管理、政府采购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保障

完善依法执政机制,在规范执法行为上持续发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桃源县财政局重大行政行为决策公开制度》,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细化,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和发布职责,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监督全县各预算单位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更新及时、准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年初预算中安排执法专项经费,按要求配备和更新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视频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完善执法文书管理,严格执法记录和档案管理,不断探索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记录信息调阅的监督。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桃源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桃源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落实具体工作。强调“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三)健全监督机制,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估,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岗位责任的履行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风险点,防止权力滥用。定期开展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民生、扶贫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将内部控制评估和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和格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对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全程公开,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公众提出的疑问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不断提升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财政工作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格局,共同推动财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政数据监督和共享平台,实现财政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与人才培养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伍、抓业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着眼于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利用好省、市、县各级培训,全面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对财政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实行法治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打造一支懂法律、善管理、精业务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为财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完善财政管理与制度保障

持续完善财政管理,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财政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项进行法律审核,规避财政事务法律风险。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流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坚持“以收定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加快推进桃源县“十项提升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政府预算、债权债务等全链条管理。

(三)建立持续改进与反馈体系

加强循环管理模式,定期组织法治建设自查与评估,广泛收集内外部意见与建议,增加财政运行透明度。畅通法治建设反馈渠道,确保群众和内部人员能够便捷地提出问题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性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建立持续改进与反馈体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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