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夷望溪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3-27 14:45 来源:桃源县夷望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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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牢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开展了3次法治专题学习,带头强化法治思想,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熏陶机关干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夷望溪镇重点学习内容和全镇机关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先后带领全镇机关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等内容,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2024年全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绩合格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权力运行透明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基层权力运行透明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定时更新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镇村工作的透明性、民主性和利民性。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职责,高度重视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

二是行政决策规范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政府及村(居)均设立法律顾问,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相关会议并参与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意见,实现了“村村有顾问,顾问村村达”,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三是纠纷化解多元化。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夷望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根据“小事马上调、大事吹哨调、难事联动调”的原则,协调各部门、配合建立起多点受理、衔接联动、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解即时响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镇、村人民调解网络,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强化“警司联调”职能,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在司法所设有夷望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24年以来全镇共调解矛盾纠纷187件,按照“日排查、周报送、月分析”的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夷望溪镇的和谐稳定。

(三)推动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渲染法治氛围。我镇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联系群众、提高素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来抓,部署派出所、司法所、禁毒办、综治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以“安全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送法进村(居)18次,送法进企2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并结合营商自身特点,创新宣传思路,打造法治宣传新亮点。

二是维护企业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在涉企执法中的应用,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有效纠正和解决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搭建多元化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倾听企业司法诉求、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法律问题,确立接地气的服务方式,宣传法律知识,让企业树立法律保护意识,截止目前为两家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5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深入全面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思路故旧,形式有待优化;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四是人员队伍与法治建设现实需要之间落差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并鼓励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成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将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村(居)两委干部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四)依法依规履职,打造法治夷望溪。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镇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管理。

法治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关系到百姓的安居乐业、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克服困难和不足,把我镇法治创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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