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桃源县民政局在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民政职能,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法治化改革。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健全责任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龙艳慧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芳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各个方面,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2.深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组织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2场次,参训人员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及乡镇民政专干,参学率达100%。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优化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涵盖行政许可、财政资金、民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桃源融媒等平台动态更新政策解读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严格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流程,全年办理行政许可36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聚焦重点工作,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落实法治惠民政策,及时提高相关救助保障标准。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桃民发﹝2024﹞8号),城市低保标准从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17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8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孤儿生活救助标准从1100元/月提高到了1150元/月。不断提高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同时积极开展“同心护蕾 关爱成长”“六·一”主题宣传活动和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服务活动,有力地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四)聚焦民生保障,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结合“5·20”婚姻登记日、“9·5”中华慈善日等节点,组织“送法进村(社区)”活动6场次,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覆盖群众约1.1万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利用干部职工会议、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法律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开展法治集中学习4次,提高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治观念。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结合道德讲堂为我局干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培训1次,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民政领域涉及法律法规众多,现有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普法深度不足。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覆盖面有限,特殊群体法治教育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是法治学习不够深入。虽然经常性组织干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学习,但学习时间短、形式较为单一,对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领域相关政策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方面掌握不够。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民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定期梳理民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有关文件和条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和评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结合“中华慈善日”“救助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推进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力争新增持证执法人员5名以上。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