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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木塘垸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3-28 11:32 来源:桃源县木塘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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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木塘垸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政班子进行专项学习,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集体学习必读篇目。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进行集中研讨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列为必学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支两委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与水平。

(二)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以“八五”普法作为有利抓手,紧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农业、应急、妇联、综治、民政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先后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成效,法治精神得到进一步彰显。同时,组建了木塘垸镇村居法治示范户、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及时开展培训,目前村居法治示范户在册5人,法律明白人21人,进一步推动形成了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在本地贯彻落实,基本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法治工作格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构建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的结构体系更加完善。法治社会方面,统筹基层网格员、社区(村)法律顾间、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力量,积极拓展矛盾纠纷、行政争议化解渠道,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水平显著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整体施策更加全面和规范。

二、严格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和重点工作安排,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两委及扩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镇干部职工及村居两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等情况,有力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

三、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政主职亲自安排部署,根据乡镇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规范决策行为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的现实需要。我镇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行政执法类工作程序,安排和保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三)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我镇深入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现执法人员执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执法资格。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

(四)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规范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明确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方式,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的推进实施,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镇村两级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的提升。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镇村两级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一是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镇村两级干部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履职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加强培训学习、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镇村两级干部的服务群众、遵守纪律、担当作为能力显著增强,能够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行政决策法治水平的提高。

通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措施,我镇行政决策的法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一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决策质量明显提高。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环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理。三是决策效能显著提升。行政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法治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优化了营商环境。通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措施,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了更多企业投资兴业。

五、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与原因

(一)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乡镇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专业培训,对于复杂的法律条文理解和运用存在困难。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如执法前未出示有效证件、执法过程中未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而且,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精准,同类型案件处罚标准差异较大,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乡镇执法队伍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很多执法人员并非法律专业出身,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知识。同时,培训机制不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无法满足实际执法需求,培训时间和频率不足,难以让执法人员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

(二)普法宣传效果不佳。

乡镇普法宣传方式较为传统,主要依赖于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关注。宣传内容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很多法律法规讲解过于理论化,群众难以理解和接受。另外,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有限,对于偏远农村地区和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宣传力度不足。这是因为在制定普法宣传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乡镇群众的特点和需求,缺乏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同时,宣传资源有限,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不足,无法开展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此外,对新媒体技术的运用不够熟练,没有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乡镇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对执法行为和行政决策的监督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 “自己监督自己” 的情况,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乡镇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平台,监督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乡镇政府对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等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监督工作缺乏具体的操作依据。同时,由于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群众和社会各界难以获取足够的信息来实施有效的监督。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木塘垸镇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完善法治机构设置。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作为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站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人才保障。

(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入。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素养。

(三)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新模式。

充分贯彻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以镇综治中心建设为突破点,主动与上级政法部门对接,聚焦群众诉求,充分整合工作力量、优化联动平台、探索治理机制,重塑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生态,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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