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打造林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内法治建设任务。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安排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召开执法调度会、专题培训会,协调解决林业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等重难点问题,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普法计划,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列入单位二层骨干年终述职内容。
(二)示范引领,筑牢法治思维
局党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领学作用,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专题学习2场。
(三)创新方式,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采取专家讲座开展法治教育。2024年10月28日,邀请县委党校陈校长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林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夯实林业新发展法治建设根基;二是常态化开展法律线上、线下学习。全局上下通过党支部会议、专题培训班、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取得了良好实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湖南法网”“干部网络学院”“湖南禁毒答题王”等平台学习和竞答活动,努力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持续开展“三送”培训活动,加强对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林业大户和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2024年上半年成立专班分片区赴乡镇街道举办培训班5场,培训人数达500人次,发放《桃源县林业政策法规汇编》500余本。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进一巩固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民法典宣传月”、重点防火期、“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宣传横幅、宣传手册、LED大屏幕、新闻媒体、云MAS、村村响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公园”活动,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悬挂横幅300余条,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将24项许可事项及其他依申请事项一律进驻县政务中心,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结时限全面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制度,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压减办结时限,全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921件,审核审批效能提升30%以上。二是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梳理公示权责事项191项,其中依申请类权责事项18项,依职权类权责事项143项,公共服务类权责事项30项,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工作职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三是做好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持续加强全县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事项的指导,年内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1期,着力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和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建立健全“县乡”行政案件移送及协调配合和法制审核机制,加大指导力度,凝聚执法监管合力,确保“接得住、办得好、有监督”。2024年,全县乡镇街道共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53起,源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创新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初制定公示《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及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深入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聚焦本局相关职责,加强林木采伐、占用林地、自然地保护、林草种苗、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的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重复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的发生,全年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7次,开展执法检查事项12项,检查行政相对人516个;严格落实《桃源县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十项措施》,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对7件政策文件和3份合同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项规定,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柔性监管执法,制定并公示本局不予行政处罚、减轻从轻处罚和免行政强制事项等4个清单,在法律框架内梳理了21类适用情形,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给予了市场主体更多容错纠错空间;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备案、入企扫码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努力维护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增加工作透明度,落实信用修复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2964条,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大力完善《桃源县林业局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措施,提高守法履约意识,全年修复失信企业主体18起,维护守信主体合法权益。
(五)科学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本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清单目录并公示,在惠民项目、第二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上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合法性和专家论证机制,全年组织召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1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法律咨询40余次,审查文件、合同6件,参与案件审核7件,代理民事诉讼1件。同时鼓励局年轻干部参与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做好法律人才储备工作。二是深化改革推进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
(六)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涉林工作建议,2024共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7件,均按时办结;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责任制,2024年本局对县检察院提出的6起检察建议,均认真整改落实并按时办结;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的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责。
2.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本局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共公开各类信息46条,接受群众上门咨询20余次,电话咨询70余次,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按照《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案件机制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大监督指导,持续规范执法行为。2024年,通过开展“清风”“护松”“网盾”“候鸟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结合上级下发森林图斑整改工作,全县共查办各类涉林行政案件86起,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4起,每起案件均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在省林业局组织的案件评查中本局案卷办理质量位于全省林业系统前列。
(七)树牢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建立风险问题排查台账,做到按期销号,及时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024年,成功化解涉林矛盾纠纷3起,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桃源建设进程。
二、存在的不足
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法工作针对性需要加强,2024年全县乱砍滥伐林木、违规野外用火等行政处罚案件依然多发,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兴媒体融合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忽略了群众知识结构和接纳能力,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宣传材料做得还不够生动;二是工作力度需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本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法治引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目标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性。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进一步推进宪法、民法典以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将法治宣传有效融入到林业各项工作中,扩大法治覆盖面,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学法、守法、普法,齐抓共管局面,整体提升林业法治建设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和红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创新法治林业工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制度,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转变,形成多部门联合推进依法治林新格局。
(四)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认真抓好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定期组织集体学法,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本领。二是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全力打造林业行政执法新局面。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率,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发生,树牢为民服务宗旨,以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