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502

2025-05-28 18:06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一、2025年2月2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吴永忠蔬菜经营部(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辣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对当事人销售给桃源县龙潭镇中学食堂使用的食用农产品辣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3月6日,检验机构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C2502CJ035)送达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我局),上载明:经抽样检验,被抽样食品辣椒的毒死蜱项目实测值为0.03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指标≤0.02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食品执法二队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3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龙潭镇中学食堂于2025年2月16日从当事人处购进辣椒94斤,购进价为2.5元/斤,共计235元。而当事人辣椒于2025年2月中上旬从常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购进,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没有保留有效票据和供货商资质,无法确定该批次辣椒具体从哪家商户购进,也无法确定该批次辣椒购进的价格和具体购进时间。我局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当事人改正。另查明,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辣椒为专门销售给桃源县龙潭镇中学所购进,所购进的辣椒均销售给桃源县龙潭镇中学,数量为94斤。再查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张贴了产品召回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消费者申请或投诉举报,且至今未收到相关食用该辣椒的不良反应报告。当事人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后,建立了相关台账,留存了进货票据等资料。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辣椒未保留进货单据,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信息,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经营规模较小,且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且主动进行召回,又改正了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进货凭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处罚没款5235元,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