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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5-06-20 16:59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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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办函〔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桃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桃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桃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桃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桃源县“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

2

桃源县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调整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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