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3月20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俊延利群购物广场(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生姜、螺丝青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0日,本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食用农产品生姜、螺丝青椒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4月7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噻虫胺实测值为生姜0.94mg/kg(标准值≤0.2mg/kg)、螺丝青椒0.16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4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AFSQF030658003C、No:AFSQF030685008C),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核查,当事人存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核查时出具了进货台账和涉事农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确属不知购进的生姜、螺丝青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当事人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及时纠正错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违法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规定,建议责令整改,给予警告,不予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