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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802

2025-08-08 16:03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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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6月19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李艳惠(下称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9日,我局与本局委托的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进行了监督抽检。2025年7月18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NO:25FJ12913,检验结论显示啶虫脒项目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为0.265mg/kg,毒死蜱项目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080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7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是从桃源县雷玉珍蔬菜店购进的,共购进8斤,进货价9元每斤,销售价10元每斤,共计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货值少,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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