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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常环桃责改字〔2025〕17号

2025-09-03 11:13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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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桃源县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曾标

公民身份号码: 43072519******137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446633793W

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官家坪社区十三组

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行政审批办2025年8月1日移送的常德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单内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5日对桃源县殡仪馆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证据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桃源县民政局关于桃源县殡仪馆人事调整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桃源县殡仪馆馆长朱维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取时间:2025年8月5日;提供单位:桃源县殡仪馆;证明内容:证明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

2.证据名称:现场监察记录1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3张、桃源县殡仪馆排污许可证复印件1份、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端桃源县殡仪馆信息截图3张、常德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单1份;提取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5日;提供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县殡仪馆;证明内容:证明桃源县殡仪馆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你单位今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时间要求开展监测,并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后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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