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6月16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罗小霞商行(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杨梅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本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食用农产品杨梅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7月18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验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为0.0723g/kg,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件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7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25FJ12734),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核查,当事人在购进水果杨梅进行经营过程中,未进行查验,未索取相关资质相关凭证并予记录,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当事人所销售的水果杨梅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2000元人民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