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1101

2025-11-07 08:00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一、2025年7月3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下称当事人)销售的山药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山药进行抽样检验(抽检单编号为DBJ25430700004439611GZ)。2025年8月27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山药的《检验报告》No:A2025-05-J203342。《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猛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A2025-05-J203342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5年8月27日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该批次山药系当事人从桃源县老刘蔬菜批发部购进,当事人共计购进该批次山药10kg,购进价5.5元/kg,销售价7.96元/kg,已经销售10kg,共计货值金额79.6元,违法所得24.6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中农药残留含量超标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提供进货来源,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6元;2.罚款人民币3975.4元。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