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桃源县漳江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事项的批复

2026-02-10 09:15 来源: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桃发改招〔2026〕1号

桃源县经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常德市工程建设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2014年9月第271号令)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下放、合并和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市政府2014年10月第11号令)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二、核准条件

(一)该项目已经桃发改许〔2025〕325号同意实施;

(二)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相关材料。

三、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

同意桃源县漳江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须在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二)招标组织形式

因你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必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事宜。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招标范围

该项目概算审定金额为5903.04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漳江街道和青林乡33个村(社区)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开发等。具体招标范围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施招标。

四、招标监督

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桃源县经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时,你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请据此批复,认真组织招投标活动。未经我局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已经核准的招标事项。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