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核心学习内容,结合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败诉、纠错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剖析研讨,全年完成专题学习2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专题学法4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二是做优全民普法宣传工作。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普法责任清单与年度任务清单。依托“3·15农资打假”“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入户宣讲、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开展线下普法活动3场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切实提升群众农业领域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三是落实全员学法考法要求。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分众分类在线组考工作。组织农口系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机事务中心等7个单位开展全员学法考法,参学279人、考试通过279人,通过率100%。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规范报告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编制工作,于3月1日前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步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并于4月1日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高质量完成年度述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文件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归档率100%,未出现违规制定、发布文件情况。
(三)优化执法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农业领域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出台的各类涉农政策文件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监管模式,制定并公示行政检查主体、年度检查计划及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全年完成涉企检查19件,较2024年同期科学优化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三是创新监管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桃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随机抽查事项10项,其中部门联合、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8项,全部按计划完成抽查并及时公示结果,公示率100%。
(四)坚持规范引领,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今年组织农口系统23人参加执法证考证工作,通过线上报名、平台学习、集中备考等方式强化考前辅导,13人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82名,为32名执法人员配备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二是强化执法审核管理。重新印发《桃源县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动态更新法制审核事项,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0件、日常案件审核94件,对重大行政处罚、投诉纠纷等法律文书开展全覆盖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建立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全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随机抽评案卷30卷,择优选送优质案卷参加省、市评查,获评市级优秀案卷4卷、省级优秀案卷1卷。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聚焦执法能力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场次,覆盖23人次,重点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学习宣传质效不高。部分干部学法主动性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形式较为传统,线上宣传创新不足,针对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
(二)营商环境优化仍有短板。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执法人员对“三张清单”把握不够精准,存在机械执法倾向,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纠错力度不足。
(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排查预警不够精准,对新型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部门联动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联合调处机制不够顺畅,多元化解合力有待加强。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学习与普法宣传。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每季度开展专题研讨;完善“线上+线下”普法模式,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全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3场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三张清单”培训,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涉企检查,推广“扫码入企”,减少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服务便捷性。
(三)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合调处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维护农业农村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