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文原因
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长期交不了证”的问题,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监督管理,从源头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住权与产权同步”,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的
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县自然资源局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可办证。从2022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现“交房即交证”。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协同联办
建立统筹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机制,按照“一个流程图、一个操作指引”的要求,对照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权责清单,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全面落实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管理、协调调度等方面的工作,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跟进,共同研究解决“交房即交证”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
(二)整合优化业务流程
理顺登记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前置一批、并联一批、简化一批和后置一批的要求,对建设方案审批、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等全流程进行精简优化。
(三)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
1. 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2.加强信息共享与应用。
(四)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1. 强化过程监管。
2.建立诚信体系。
(五)统筹推进配套改革
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部门配套改革任务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住房领域“一网通办”平台等配套改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等配套改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等配套改革;县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等市政公用服务主管部门负责水、电、气、网络、电视的联合报装等配套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突出信息共享,积极为“交房即交证”改革提供强力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3.搞好经验总结。
四、制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