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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1-12 11:06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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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文原因

为了使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化,逐步建立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的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集中供水工程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供水效益,保障老百姓农村供水安全。

第二章,工程管理。为了使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根据投资比例确定经营管理方式。

第三章,水源、水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划定生活水源地保护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第四章,供水管理。农村集中供水运行管理单位按照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制水,确保供水安全。

第五章,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农村供水价格必须按照县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供水实行装表收费,各集中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第六章,奖惩。对在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供水工程不能发挥作用或出现供水事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四、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4.《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