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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桃源高新区管委会赋权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7-10 10:32 来源: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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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放权赋能。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对园区开展“放权赋权回头看”,摸清县级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地情况,建立对园区赋权清单“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园区赋权事项科学合理、便民利企。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赋权事项

对《桃源高新区管委会赋权目录》其中的26项赋权事项不予保留(见附件1),对不具备直接赋权和委托行使条件的7项赋权事项赋权方式改为服务前移(见附件2),对其中事项已取消、本级无权限或实施主体职能发生移转的35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见附件3)。

(二)规范权力运行

高新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强化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

三、制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11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向国家级和省级园区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职转办发〔2021〕1号)

《常德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公开〔2023〕1号)

 

                     

 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