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已于近期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为做好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标准。
二、主要内容
《补偿标准》共七章十八条,包括总则、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临时征用土地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其他补偿补助、附则。
(一)总则。包括补偿标准的制订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永久性征收土地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和分配要求。
(三)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包括临时征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计算公式和具体补偿标准。
(四)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包括永久性征收土地及临时征用土地青苗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明确当地特色作物的补偿标准。
(五)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按照房屋结构分5个类别给予补偿。明确房屋结构、房屋内外装修装饰、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设施的补偿标准。
(六)其他补偿补助。包括坟墓、搬家费、误工补助费、建房期临时居住补助费、临时过渡安置费、分散安置人口基础设施恢复费的补偿标准,设置交房腾地奖励。
(七)附则。明确补偿标准实施时间。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三)《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22〕25号)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
(六)《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七)《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3〕2号)
(八)《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桃政发〔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