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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公告》政策解读

2025-07-15 16:35 来源:桃源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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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规定,制定《关于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公告》,对搬迁范围、时间节点、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进行公开,为移民搬迁安置、资金发放、人口界定等核心工作提供透明化依据和行动框架,也是统一执行标准、保障移民知情权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搬迁范围及对象、搬迁截止时间、移民安置方案、移民人口及移民户认定、安置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搬迁范围及对象

明确搬迁范围为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水库淹没区、淹没影响区。搬迁对象为搬迁范围内需搬迁安置的企业、群众。

(二)搬迁截止时间

搬迁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三)移民安置方案

按照《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桃政办发〔2023〕12号)执行。涵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移民基本居住与生产生活需求。

(四)移民人口及移民户认定

明确移民人口及移民户认定按照《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桃政办发〔2023〕12号)执行。

(五)安置补偿标准

按照《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桃政办发〔2025〕6号)执行。对土地征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给予合理补偿,并对按规定完成搬迁的移民户给予相应奖励。

三、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22〕25号)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湘政函〔2022〕137号)

(四)《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