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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废止《关于整治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的通告》(桃城执发【2021】5号)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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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DR—2025—230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维护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09年7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公布,2018年7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第一次修改,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第二次修改,2025年4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三次修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2025年7月31日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

废止《关于整治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的通告》(桃城执发﹝2021﹞5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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