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桃源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

字号:【

TYDR-2023-05002



桃发改价〔2023〕97号


湖南龙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会议研究,经前期调研、成本审核、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研究等法定程序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桃源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定价形式

将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不再单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二、调整后的运价

1.起步基价:2公里5元(含燃油附加费)。

2.基价里程外:超过起步里程后,每500米计价器调表1次,收费1元。

3.夜间运价:夜间(21:00至次日06:00)起步价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1元(2公里6元),除起步价外的运行价格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20%(为每500米计价器调表1次,收费1.2元)。

4.空驶费:出租车单程载客8公里以下(含8公里),不得收取空驶费,超出8公里的里程可按车公里运价加收50%的空驶费,往返租车的不得收取。

5.等候费:载客期间,免费等候为4分钟,每超过4分钟调表一次,计费1元,计程表自动跳码计费。

6.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过渡、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乘驾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春节期间5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可在原来基础上加价3元/车次,其他运行价格不变;上浮后每车次起程价格为:白天8元(6:00-21:00),夜间9元(21:00一次日6:00)。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统一制作桃源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公示表,实行明码标价,并在车内醒目位置对价格标准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计价器打表据实收取票价款,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收票价款,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的监督。

(二)及时调整计价器。你公司应及时做好计价器运价调整工作,确保全部出租汽车完成计价器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运价标准执行。

(三)加强行业自律。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各项出租车运营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批复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文件一律废止,如遇上级价格政策调整,以上级价格政策为准。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