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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政策咨询
来信人 黄** 来信日期 2023-04-23
信件索引号 202300094
信件内容
初级社会工作者证有什么补贴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3-04-24
办理结果

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补贴政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文件精神,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查,社会工作者这一工种符合申领条件。

如果您满足上述条件,领证日期距申领日期不超过一年,且从未在人社部门享受过关于这一工种的其他补贴,就可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具体申领流程,请咨询我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股工作人员。(地址:县政务中心三楼失业保险窗口,电话:0736-6612122)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