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未成年学生办理身份证问题
来信人 曾** 来信日期 2025-07-13
信件索引号 202500577
信件内容
请问:因为小孩明年要参加中考,前几天去给她办理身份证,工作人员告知小孩户口必须要与父母一方一起在能办理身份证。
本人情况:之前读书户口迁往外地,回桃源上班已近10年,户口一直迁回到乡圩场,没办法回到原村,在桃源本地上班,孩子户口当时是跟爷爷奶奶上的,请问现在我要给孩子办理身份证怎么办,我又回不去村里面,她妈妈又是外省的户口一直没迁过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5-07-1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其母共同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在桃源上班十年,户口一直到乡镇圩场。”未成年人户口可以根据二十条规定投靠其父母。


桃源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8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