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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桃源县的士不打表乱收费
来信人 曾** 来信日期 2026-10-04
信件索引号 202600125
信件内容
我在桃源县动车站上车打的,的士司机不肯打表,说整个桃源都是这样,从动车站到桃城一号30元。结果快走的时候,司机又拉来一个乘客说两个人一起每人25,就这样两个人他收了50元。请政府部门介入管一管。该的士车牌号码:湘J:T6986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 回复日期 2026-10-14
办理结果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桃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共客运所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丶调查情况                                          

      经查,2026年9月28日晚上18:47分市民从桃源县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前往桃城一号小区,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要价30元,并在站台附近拉客1人,在车辆行进过程中许诺乘客每人各付25元共50元,市民到达目的地后支付25元。与市民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二、处理意见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湘JT6986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议价收费,且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违规经营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故对湘JT6986出租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1.对湘JT6986出租车驾驶员罗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议价收费,且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它乘客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400元;责令暂停上岗,继续教育学习整改1天;对其从业资格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2.为防止驾驶员后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工作人员对湘JT6986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同时将此事件通报给出租车经营公司,责令公司加强所有驾驶员教育培训,引以为戒,确保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3.如您在我县乘车遇到不打表计费、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请保留相关乘车号牌、付款信息等图片或视频证据,及时拨打我单位监督电话:0736-6629668.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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