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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公务员跨县调动交流的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6-10-15
信件索引号 202600133
信件内容
请问,桃源县现在是否有在外县工作的桃源籍公务员申请调回桃源工作的相关政策。回家乡建设桃源的心情很急迫!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 回复日期 2026-10-21
办理结果

李伟同志:

您好!感谢您通过县长信箱咨询工作调动的政策,我们已收到并理解您对个人职业发展和工作岗位的期望,并已与您取得联系。

公务员转任的政策依据为《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此办法对转任原则、转任对象、转任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得转任的情形、转任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24年以来,桃源县开展了桃源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意愿调回桃源工作的摸底,按照公务员转任需遵循“党管干部,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依法依规”的原则,对于桃源籍(本人、直系亲属或配偶其中之一为桃源县人)在县外工作或者非桃源籍但希望在桃源县工作的公务员,我县需根据县内机关编制空余情况和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一定程序才能统筹安排调入。

以上回复,以便为您提供相关帮助。如还有疑问,可进行电话咨询,联系号码0736-6620102。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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