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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球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6-07-20 15:08 【字体:

    唐伯球,生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县境北部漆河镇人。在长沙明德学堂求学时,由黄兴介绍加入同盟会,积极参与倾覆清王朝封建统治的斗争。后毕业于湖南省高等工业专门学校采矿系。民国7年(1818),由覃振介绍加入中华革命党。民国17年(1928)3月至次年9月,任湖北省枝江县县长。民国35年(1946)9月至37年12月,当选为湖南省参议会副议长;民国38年(1949)1月至8月,任议长。
    民国时期,唐伯球热心实业救国,为兴办和发展湖南省采矿业和纺织业作过突出贡献。民国7年(1918)至14年(1925),唐在湖南省建设厅矿务科先后任技士、科长,足迹遍湘西、湘南40余县,先后发现锑、钨、金、铜、锌、锡、铅等多种矿藏,极力倡办各种矿业,民国21年(1932)6月至26年(1937)12月,任湖南省水口山铅锌矿务局局长。在民国27年(1938)1月至35年(1946)8月任湖南省第一纺织厂厂长期间,为积极筹建湖南省第二纺织厂和合资创办辰溪纺织厂,年近花甲之人,四处奔走,历尽艰辛,壮心不已,成绩斐然。
    唐伯球洞察时势,体惜民情,处事明谋善断。在其任湖南省参议会议长期间,与中共地下工作者秘密接触,为湖南和平解放作出重大贡献。程潜领导湖南和平起义时,与中共积极配合,在全省停止征兵征粮,反对白崇禧用流动粮券向人民预征粮食;还自筹银圆,通过湖南省银行发行辅币券,以遏制蒋介石政权发行的金圆券在湖南的流通,同时,还封存湖南省银行所有黄金白银,截取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妄图从湖南运走的黄金白银。民国38年(1949)4月,唐积极参与湖南各界人士联合发起的和平运动,5月参与组织湖南人民自救委员会,建议程潜调动部队,撤换某些反动军政大员。是时,长沙市警察局局长吴利君准备拖走全部宪警武装力量以投奔其任湘西缓靖处主任的舅父刘嘉树,妄图负隅顽抗,唐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向程潜反复陈词,促程迅速解除吴利君职务,程即自己掌握宪警武装,长沙局势赖以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唐伯球毅然将其全部家产捐献给人民政府。
    此后,唐伯球历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参事室参事,兢兢业业致力于人民政府工作,拥护中共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受到中共和人民政府的赞扬。1960年2月,病逝于长沙,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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