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0年(1941)
3月,建公共体育场于县城教育会坪,10~15日,在该处举办县首届体育运动会。
4月,全县田赋改征银为征实,应征稻谷77500石(含省、县附加,每石合72.5公斤)。
5月2日,县政府奉国民革命军第二十集团军总部电令,构筑游仙观等17处沿河碉堡,维护水陆交通安全。
是年,1只7公斤重的桃源公鸡在湖南省农业改进所农产品展览会上展出。
县政府撤区并乡,实行新县制,全县划为36个乡(镇),349个保,5523个甲,撤区后,设4个县政指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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