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走进桃源>桃源大事>详细内容

清光绪十六年(1890)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6-07-07 11:22 【字体:
  是年,知县余良栋捐养廉金重修育婴堂于县城北街,共建房屋多间,岁入房租作堂费。
   
知县余良栋倡建桃溪书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