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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指南针老酒案件受害者要求挽回经济损失的信
内容
你好,2022年下半年,本人参与了一项名为指南针老酒的投资项目,个人投资近10万元,身边朋友也有投资,2023年2月份该项目被桃源县调查,有关资金被冻结。本人参与时,根本不知其涉嫌传销,是一名受害者,希望贵县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如何挽回经济损失、相关钱款何时退还给受害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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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赖振球、仲文非等1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审理情况的说明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以常桃检刑诉〔2023〕2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赖某球等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3年8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9月19日、11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同年11月3日作出了一审判决。现被告人赖某球、覃某、李某、赵某熙、唐某春已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本案最终处理结果需待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

                            桃源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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