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超限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我县立足维护道路运输秩序、规范货运运营行为,采取源头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源头治理,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上路。
2021年2月初,县运管部门深入全县砂石场、水泥商混、煤矿、码头等单位,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和称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联网,规范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县46家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货运源头企业合法装载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义务。
(编辑:官必珍)
(审核:杨 媛)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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