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居 以案释法“零距离”
由于原被告皆为同村村民且已年满80周岁,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9月14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来到原被告居住地漆河镇聚宝山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当地村干部及村民参与旁听,以案释法,达到普法效果。
据了解,该案中原告钟某与同村两位村民在2021年年初去往被告刘某家中帮忙打豆腐,刘某年事已高,子女均在外务工,家中饲养的家狗因看管不慎,将钟某严重咬伤,幸得同村村民及时送医,钟某伤情才得以尽快痊愈。钟某治疗过程中,刘某为钟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钟某家人多次找刘某协商索赔事宜,刘某均不予理睬,在村委会干部介入调解未果后,钟某无奈只能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董萍考虑到当事人均已年满八十周岁行动不便,且该案属于邻里纠纷,就地巡回审判既能方便群众,又能以案说法,将巡回法庭搬到了村委会。了解情况后,董萍对原、被告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最浅显易懂的话语和耐心的劝解,终于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随后,董萍向现场旁听的村民和村干部开展普法讲座,以鲜活的真实案例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法院审理案件过程,普及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信仰法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既治“已病”,又治“未病”,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好的成效。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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