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特护期内个人防护和社会面防控工作,现就严格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员佩戴口罩。自即日起,全体市民离家外出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特殊情况无法佩戴时,必须保持社交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全程佩戴口罩。广大市民离家外出期间,在室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等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全面加强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管理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戴口罩的,应当拒绝其进入;对拒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的,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桃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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