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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者当场被抓却谎说是其老婆开车,拷问交警是否有证据

来源:桃源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9-08-23 16:00 【字体:

一名酒驾者当场被抓却否认自己驾驶,谎说是其老婆开车,拒不配合交警检查,拷问交警是否有证据证明是他开的车,在铁的证据面前,才低下他的头颅。

8月20日晚,桃源公安交警大队在县城区武陵路口开展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逢十”全国酒驾整治行动。晚7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J0CJ**力帆牌黄色小汽车从电坝大桥下来进入武陵路,驾驶人见前面有交警夜查慌忙停车溜出驾驶室。这一幕被正在执勤的多名交警发现,迅即赶来将其扭住带到路边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然而该驾驶人却拒不配合,说不是他开的车,不肯进行呼吸器酒精检测。在民警一再教育和警告下才呼气检测,其结果为100ml/22mg,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该驾驶人见达到标准,坚决不肯在检测结果上签字,说他承认其喝酒,但没有开车,是他老婆开的车,交警数次对其教育警告,而他却拒不签字,要求交警当场打开执法记录仪查看他开车的证据,交警要他出示驾驶证或身份证,他也不配合,只答应出示其老婆的驾驶证,而他老婆在一旁黙不作声。此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严重阻碍交通,严重影响交警对其它车辆正常执法检查。在此情况下,2名民警只好将其带往大队机关进行调查。

来到大队后,民警将执法记录仪打开,还调取监控让其观看,在铁的证据面前,才低下他的头颅,承认自己喝酒开车的实事。经查,该违法驾驶人张某艮,系常德市武陵区人。8月22日,张某艮来到桃源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交警依法对张某艮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理。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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