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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1:07 【字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县《洞庭湖蒋家嘴断面水质虽已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总磷指标仍处于Ⅳ类》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拟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期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日,共5天,联系电话:0736-6622997。公示内容如下:

  1. 整改问题

    洞庭湖蒋家嘴断面水质已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但总磷指标仍处于Ⅳ类。

  2. 整改目标

    完成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洞庭湖蒋家嘴断面水质不断改善,到2020年年底前水质除总磷指标外稳定达到Ⅲ类。

  3. 完成情况

    为达到整改目标,顺利完成销号工作任务。依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桃源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相关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县级牵头领导、治理措施和进度要求,并组织实施。近三年来,在各部门的严密组织和协同配合下,我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顺利,整治成效显著,县域内河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指标已长期达到并保持Ⅲ类水质标准。同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监测数据显示,蒋家嘴断面21项监测指标中除总磷(2020年1-8月总磷浓度为0.063mg/L<0.1mg/L,优于Ⅳ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优于Ⅲ类,已达到考核要求,可以启动销号程序组织销号,此项整治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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