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储备用地1472号地块前期费用补偿的公示
为妥善处理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1472号地块棚改未完成的遗留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财评中心对县储备用地1472号地块前期费用的审核意见,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漳江街道办事处及渔父词社区与桃源县浔阳路老城区旧城改造委员会特别授权代理人张亚兰协调沟通后,拟签订补偿协议打包处理所有前期费用,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共3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凭身份证在书面材料上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
公示受理单位:桃源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3973628163
公示受理单位: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61537
桃源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 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021年2月9日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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