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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桃复不受决字〔2021〕7号)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0:16 【字体:

申请人:向炎光,男,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程斌辉    局长

地址:桃源县浔阳路020号。

申请人对2021年6月要求被申请人处理其投诉申请,被申请人不作为的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已经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时限。因此,决定不予受理。

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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