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桃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桃复终决字〔2021〕4号)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10:55 【字体:

申请人:盘塘镇莲蓬岗村车家坪组

代表人:余立新,组长

申请人:余权华,男,汉族,住址:湖南省桃源县,联系电话:****************。

第三人:桃源县盘塘镇莲蓬岗村红旗组

代表人:陈必胜,组长

被申请人:桃源县盘塘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杜胜,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1年 4月 12日作出的《关于盘塘镇莲蓬岗村车家坪组与红旗组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请求撤销其《处理意见》,于2021年4月19日向桃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1年4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已得到被申请人的满意答复,故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