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6:13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或市编号):第10号

整改目标:摸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 1.摸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2.2021年底前,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均通过焚烧处理。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我县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能力等已全面查清;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工程土建部分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最后的安装和调试,12月1日垃圾进场,12月中旬投入试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城管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6—6600153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渔父北路019号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