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行为公示名单
| 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行为公示名单 | ||||
| 发布单位: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主要违法事实 |
| 中湘一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914307026707****7Q | 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办事处常胜桥社区武陵大道376号(紫云天商居大厦2001室) | 刘江如 | 2021年8月12日该单位员工赵某、彭某、郑某等18人到桃源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其2021年2月至7月工资共303019.00元,经查,中湘一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赵某等62人工资886829.00元,我大队于2021年8月17日向中湘一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桃人社社监令字[2021]28号),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我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限期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并于2021年11月14日移交公安机关。 |
| 桃源县都市佳人音乐茶楼 | 92430725MA4R****6D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文星园社区文昌西路星欣园二楼 | 陈小林 | 2020年11月30日该单位员工何某等12人到桃源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其2020年10月至11月工资共计34418.00元,经查,桃源县都市佳人音乐茶楼拖欠何某等12人工资886829.00元,我大队于2021年1月25日向桃源县都市佳人音乐茶楼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桃人社社监令字[2021]6号),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我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限期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并于2021年2月2日移交公安机关。 |
| 桃源县佳禾装饰工程部 | 92430725MA4Q****78 | 常德市桃源县浔阳街道八字路社区八字路组徐诚信东郡13栋110号 | 宋盼 | 2021年5月18日该单位员工王某等30人到桃源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反映该单位从2020年11月开始拖欠工资共计232602.00元,经查,桃源县佳禾装饰工程部拖欠王某等30人工资232602.00元,我大队于2021年6月17日向桃源县佳禾装饰工程部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桃人社社监令字[2021]21号),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我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限期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并于2021年7月14日移交公安机关。 |
| 桃源县兴合院农家菜馆 | 92430725MA4Q****65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白佛阁社区漳江北路016号 | 吴娜 | 2021年4月13日该单位员工熊某、袁某、郑某3人到桃源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反映该单位从2020年8月开始拖欠工资共计23656.00元,经查,桃源县兴合院农家菜馆拖欠王某等3人工资23656.00元,我大队于2021年5月12日向桃源县兴合院农家菜馆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桃人社社监令字[2021]17号),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我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限期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并于2021年5月24日移交公安机关。 |
| 常德东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430725MA4Q****77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浔阳街道梅溪桥社区金霞路华府东湖和缘3栋101号门面 | 胡彪 | 2021年9月15日该单位员工杨某、冯某、谢某、李某等4人到桃源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其2021年6月至9月工资共计37219.00元,经查,常德东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拖欠杨某等4人工资37219.00元,我大队于2021年10月15日向桃源县常德东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桃人社社监令字[2021]34号),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我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限期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并于2021年11月4日移交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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