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编号1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1〕63号)和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常发电〔2021〕2号)和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我县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举一反三,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省编号第17号)
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化肥减量年度指标,制定刚性考核约束指标,完成国家制定的化肥施用量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实施《桃源县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桃源县2021年化肥减量工作方案》,落实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21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2.将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3.按照“一月一调度”要求上报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4.完成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目标任务。
5.制定化肥减量工作考核办法,按期开展督导考核。
6.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湖南化肥减量问题后,我县主动担当,迅速部署,对标对表,着力把“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化肥减量工作各项任务,年度考核结果为常德市优秀A类县,绿肥生产全市第一,并在全省2022年种植业工作大会上作土肥水的经验发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1.县委、县政府制定《桃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洞庭湖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整改办、县农业农村局印发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生产、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等专项工作方案10余件。2021年,建成水稻、茶叶等两个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实施10个水稻肥料利用率、配方校正等田间试验,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施用总量同比下降,减幅达5.0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升至95.03%,化肥减量工作取得整改实效。
2.县财政落实2021年化肥减量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配套项目经费2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争取常德市化肥减量专项奖励资金46.5万元,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退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等中央、省级财政投入项目资金近3000万元,吸引湘佳牧业、鑫广安、新三农、新三湘等龙头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社会资本投入5000余万元,最大限度提升了化肥减量工作的辐射效应、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3.按照“一月一调度”要求,按时上报了工作推进情况。
4.2021年10.5万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年终考核跻身全省3个优秀项目县之列。
5.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桃源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考评办法》《桃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桃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考核办法》,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粮食生产督导、省政协系统专项监督、省人大系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等任务统筹部署,牵头开展了化肥减量工作督导考核,评选出2021年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各5名,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文件通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6622504
联系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临沅路042号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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