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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桃政复终决字〔2022〕10 号)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0 【字体:

申请人:袁光新,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住址湖南省桃源县**********。

被申请人: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临沅路42号。

法定代表人:赵月娅,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请人袁光新对浔阳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没收鱼竿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2022年5月20日向桃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2年5月25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2022年5月31日,申请人以本案的被申请人错误为由,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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