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根据《桃源县司法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开展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实施行政许可498件,行政处罚4569件,行政检查59次。
(二)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局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 案卷考评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从未发生过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执法对象对我局行政执法较为满意。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是严格依照《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四项制度”等法治工作。二是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针对“四项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培训。三是配备执法记录仪60台,基本能满足执法需要。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持证人员共有90人。今年安排2人参加了省住建厅举办的全省2021年度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事项80项。二是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将执法的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推进“湖南政务服务”建设,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执法要素、监管事项、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等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准确、完整。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2次,在案卷评查工作中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了评查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许可程序合法,执法人员资格合格,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规范,案卷要件齐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我局权责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纳入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做到了应进必进,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98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均在7日内在湖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执法监管工作,今年对环卫清扫企业经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我局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检查不到位,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均为非法律专业人员,法律知识较欠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工作仍需规范,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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